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患者入院、出院流程
发布时间:2020-02-27 09:51:53 热度: 次
医保患者结算发票构成说明
1、自费费用:丙类药品、丙类诊疗项目、垃圾处置费等其他项目超限额部分;
2、个人自付: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按自付比例,个人首先承担的费用;
3、起付标准:职工医保本年度在我院首次住院为300元,二次及以上住院为150元;居民医保每次住院均为600元;14周岁及以下儿童每次住院均为150元;
4、按比例自付:甲类及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按比例自付部分;
5、医保统筹(报销):基本医疗保险本次报销的费用。(总费用-自费费用-个人自付-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6、大额记账:年度累计报销金额超过基本统筹支付金额(15万)封顶费用,进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封顶额为40万元/年;
7、其他医保支付:公务员、军休干部及师职干部补助;
8、个人账户支付: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金额。
咨询电话:0371-56829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