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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这些场所必须“戴口罩”“扫码”,违者将被罚!

发布时间:2022-05-16 10:59:12 热度:

疫情未结束

防控莫放松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五届〕第三十二号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佩戴口罩和使用场所码的决定》已经郑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5月1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5月14日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逛超市、看电影、坐公交都要戴口罩,到公共场所、乘坐网约车要主动扫码,违者将承担法律责任。《决定》明确规定了佩戴口罩和使用场所码的有关要求、法律责任。结合本市实际,作如下决定:

下列场景和情形下,应当规范佩戴口罩

 1.处于商场、超市、电影院、会场、展馆、机场和酒店公用区域等室内人员密集场所时;

 2.乘坐厢式电梯和飞机、火车、长途车、地铁、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

 3.处于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剧场、公园等室外场所时;

 4.医院就诊、陪护时,接受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登记行程信息等健康检查时;

 5.出现鼻咽不适、咳嗽、打喷嚏和发热等症状时;

 6.在餐厅、食堂处于非进食状态时。

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住宅小区、建筑工地、地铁、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的管理者、经营者,应当主动申领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场所码,做到“一门一码”“一店一码”“一场所一码”;严格落实扫码登记相关规定,安排人员负责查验,做到逢进必扫。

卫生健康、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民政、教育、商务、水利、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物流口岸、文化广电和旅游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将规范佩戴口罩和使用场所码作为本行业本系统疫情防控法定职责,落实“管行业必须管防疫、管业务必须管防疫、管生产经营必须管防疫”,制定管理规定,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