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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危险品处置服务项目磋商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7 09:34:36 热度:

本项目为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危险品处置服务项目由于第一次公告报名不足三家,现进行二次公告,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危险品处置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对我院产生的危险品(包含但不限于900-047-49、900-046-49、900-015-13)进行处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规二十二条的六条资格要求;

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须具备省级环保部门认定的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资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允许经营危险废物的批复文件等国家认可的危险废物经营资质);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允许从事危险废物运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未取得资质,投标人可委托第三方取得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司运输,但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投标方与第三方开展运输合作的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双方公司公章,合同在有效期内);②投标方委托的第三方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运输资质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盖第三方公司公章

3、供应商不得有商业贿赂和不正当欺诈行为。如供货人被证实有以上行为,将被视为不合格;

4、供应商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四、报名信息及资料提交

1、报名时间:2023年87日至2023年811

【工作日8: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 科研楼3楼财务部

3、报名须知:报名须携带企业的三证一照(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处置及运输资质

4、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如选择网上报名请各报名单位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发至招标办邮箱,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五、评审

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评审地址: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科研楼四楼会议室

评审须知:携带标书

报价方式:二次报价

采购单位: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

 址:新郑市中华南路

 编:451100

人:吴女士

 话:0371-56829019

 箱:xzsglyyzbb@126.com

附  件 :危险品处置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