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2019年合同制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人员若干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历、能力和资格;
(五)身心健康,热爱工作,能吃苦耐劳,有责任心;
(六)在同等条件下,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生;
3. 现役军人;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査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査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者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三、招聘流程
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工、体检、公示、录用等工作。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7月16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三)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登记表。下载填写《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
(2)个人简历;
(3)其他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网上报名提供扫描件或高清照片)。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将上述报名材料于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招聘邮箱:xzsglrmyy2019zp@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岗位+手机号码”,如:李XX+超声科文员+手机号码。(请勿打包发送)
五、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的真实、准确,并自觉遵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录用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报考人员义务。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均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笔试及面试
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考核医药卫生专业知识、执业能力。
七、考察与体检
1.考察内容:主要对被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査。
2.体检标准: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报名时间先后依次等额递补。
4.在招聘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不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5.如拟聘岗位未被录取,同意调配至其它岗位者,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6.拟录用人员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若造成任何后果,由本人承担。
7.被录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档案,如未按时提交,将解除劳动合同。
八、待遇
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同工同酬。
九、咨询
人力资源部 56829015